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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資本這一概念最早於1980年出現在法國《社會科學研究》雜誌上,文章的題目為「社會資本隨筆」,作者是法國社會學家布爾迪厄,他把社會資本定義為「實際或潛在資源的集合,這些資源與由相互默認或承認的關係所組成的持久網路有關,而且這些關係或多或少是制度化的。」一年後,經濟學家盧裏也使用了這個概念。1988年,社會學家科爾曼發表專文從社會結構的角度論述了社會資本概念。1993年,美國著名社會哲學家普特南的《讓民主政治運轉起來》一書問世,這是他和一些同事就社會資本問題對意大利行政區政府進行了20年調查研究的成果,該書立即成為當年的暢銷書。此後,他又發表了一系列文章,如「獨自打保齡球:美國下降的社會資本」、「公民美國的奇怪消亡」、「繁榮的社群——社會資本和公共生活」等。這些文章引起了廣泛關注和評論,許多學者熱烈參與討論,以至形成了20世紀接近尾聲時理論界的一道獨特風景線。普特南對社會資本做了這樣的界定:「『社會資本』指的是社會組織的特徵,例如信任、規範和網路,它們能夠通過推動協調和行動來提高社會效率。社會資本提高了投資於物質資本和人力資本的收益。」這一定義得到了普遍的認同,並被作為解釋經濟增長和政治穩定等社會發展現象的關鍵因素。紐頓從三個方面來理解社會資本:(1)社會資本是由公民的信任、互惠與合作等一系列態度和價值觀構成的;(2)社會資本的主要特徵體現為將朋友、家庭、社區、工作以及公私生活聯繫起來的人格網路;(3)社會資本是能夠推動社會行動的社會結構和社會關係的一種特性。社會資本最重要的性質是:不可轉讓性和公共物品特徵。科爾曼認為影響社會資本存在的因素有:(1)關係網路的封閉性,以維持相互信任;(2)社會組織或社會關係的穩定性,提供結構保證;(3)意識形態的制約性,對信仰者的約束作用;(4)官方支持下的需要的滿足程度,影響社會資本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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