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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打開電視從30台轉到56台,再從56台轉回30台。不用大腦思考的盯著無聊的節目,掌握今天的垃圾新聞,無意見,看到最近上演的韓劇《我男人的女人》。大概是在談些先生的外遇對象是太太的同學好友之類的劇情,沒準時收看,所以並不知道詳細內容是什麼。

但在切換頻道的同時,卻聽到幾個關鍵字的台詞『對妳感到厭煩就像每天重複播放的歌曲』。這樣的描述有點優雅又有點哀傷,美化了先生厭倦的太太,可能很多男人對於相處二三十年的另一伴感到厭煩時,或許聒噪更勝過於歌曲的描述吧。編劇是否既想表達情感又想表達美感,這就不得而知。

然而,卻讓我打從心裡的認同,男人與女人要相處三十年、四十年真的很不人道。可能因為熟悉到不能再熟悉,了解到不能再了解,生活的一切不僅是麵包的問題消磨兩個人的愛情,但更多時候『熟悉』讓很多事情都變的制式化─anything(你能所想到的任何事)。

或許,男女之間本不應期望天長地久直到終老,即是結婚也要有離婚的準備,沒有不能分的道理。離婚與承擔家庭責任是否衝突,或許又是另一個話題。

那如果真的希望兩個人能夠長長久久(雖然我不太知道是基於什麼考量),也許應該允許彼此有一次偷吃的機會。在四五十年的生活中,解解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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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ivianXia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