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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主計處日前公布國富統計,台灣於民國96年底平均每戶家庭的資產淨額升至927萬元,同時負債也攀升至161萬元的歷史新高。這項國富統計美中不足的地方是,無法告訴我們財富分配的情況,也無法讓我們了解台灣社會財富集中已嚴重到什麼程度。

  在經濟學裡,非但重視生產、所得、消費這些流量指標,更重視企業及家庭部門的資產存量指標。因為一國經濟的走向終究是決定於這些經濟存量,也因此在亞當斯密發表《國富論》之前,英國早已展開國富調查,並據以推估英國的資產;此後法、美、德、日等先進國家也紛紛投入調查。直到如今日本仍定期辦理調查推計,近十年曾分別公布平成11年(1999年)、平成16年(2004年)的家計資產分配情況,以讓外界了解日本家庭部門的財富差距。

  一國的資產分布於家庭、產業及政府等幾大部門,只有不斷累積資產存量,才能有充足的生產、消費能力,以帶動一國經濟成長。換言之,今天民間投資所以重要,非僅是投資的那一刻會帶來採購商機,更重要的是有了投資所累積的資產存量才足以提升生產力;而家庭消費是否闊綽,除了受當年所得的影響外,家庭資產的厚薄恐怕才是更重要的原因。

  我們生活在一個流量統計為主的社會,每天股價漲跌、出口升降、消費強弱影響了我們對經濟的判斷,各部門資產存量的變化反而沒有獲得應有的重視。如今每年公布一次的國富統計,雖可彌補存量統計的不足,但由於這些資產存量係由財稅資料等公務統計估算而得,並非透過調查推計出來的,因此無法據以評估台灣社會財富差距的實況,相較日、韓,這樣的國富統計明顯是不足而有缺憾的。

  事實上,台灣曾於民國80年前後辦過企業部門、家庭部門的國富調查,其中家庭部門的資產報告也於81年對外公布。這份家庭資產調查,除了讓我們了解當時台灣平均每戶家庭資產淨額526萬元外,也讓我們了解最富的20%家庭財富(資產)是最窮的20%家庭的16.8倍,遠高於當年家庭所得差距4.97倍

  一般人在談貧富差距時,經常引述的是「所得差距」而非「財富差距」,事實上富者的財富絕非來自一般薪資所得,而是靠資產的的累積。2006年巴菲特資產大增100億美元,比爾蓋茲也增加60億美元,依富比世估計,這一年全球富豪們總資產成長幅度高達30%。由此可知,忽略了資產,僅以所得來衡量一國社會的貧富差距,勢將低估貧富差距的嚴重性。

  其實不只巴菲特、比爾蓋茲這樣的富人是依靠資產而快速致富,普天下富者莫不是如此。依台灣民國80年這份國富調查也可以發現,當時全台最富有的1%家庭,在其所持有的各式資產中,近5成是金融資產。合計台灣最富有的20%家庭即擁有全台55%的金融資產、51%的房地產;同年最高所得的20%家庭擁有全台所得不過38%。兩相比較,財富不均遠遠超過所得不均的情況。

  政府於民國80年首次辦理國富調查後,雖於83年辦理第二次,原擬效法先進國家定期調查,以掌握家庭財富分配的走勢,但由於調查的估算方式有疑義,遂未予發布。直到近年改以財稅資料等公務統計推估家庭資產等國富毛額,但這種方式所算得的國富統計只能獲得基本資料,與透過調查所獲得的國富統計豐富的資料相比,差距甚遠,而最重要的財富差距資料,更完全付之闕如。

  台灣自首次國富調查公布迄今已有18年之久。這18年來受到全球化及氣候暖化的影響,非僅產業結構及就業型態出現巨變,九二一地震及八八水災也使得數十萬家庭資產化為烏有,台灣社會的資產分配必然也已出現大幅變化。若當年五等分位財富差距已達16.8倍,今天到底已擴大到什麼程度,值得探究。我們認為今天政府稅改所以朝秦暮楚,社福政策所以飄忽不定,健保費率調整所以令人反感,皆在於未能掌握台灣財富分配的實況,從而所訂的政策未能符合社會正義。面對多變的情勢,今天正是馬政府該考慮再進行一次國富調查的時候了。

2009-09-07╱工商時報╱第A2版╱財經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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