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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汪集團吠了恩西西兩天,得到的訊息大概是批評獨立機關的濫權,作出沒有法源依據的處分。除此之外,似乎就是濫權的延伸,扣上箝制言論自由的帽子。再加上,想上版面的政治人物再補幾劑口水,這些靠上電視吃飯的政治名嘴的批評,不知道是腦袋貧乏又或是為了經濟利益考量(電視台的壓力)而作出不脫上述框架的論述。

一、不痛不養的附註條款

其實,看完決議書的內容,對於汪汪根本不痛不養。這份決議書的內容,正是獨立機關苦無法源依據妥協的結果。如果有明確法源依據,三中就無法成為汪汪的。就是因為無法可管,所以,才會做出放行的決定,沒想到這些人得了便宜還賣乖。這些附帶條款根本就只是一個宣示性,不痛不養的註記而已。試問,要求兩家電視公司不得共用攝影棚,很難嗎?要求兩家電視公司董監事不得相互兼任,很難嗎?要求兩家電視公司廣告、業務各自獨立,也很難嗎?看看,現在兩家電視公司多麼依賴特定平面媒體報導;看看,兩家電視台的內容重複性質有多高?前些日子,氣象主播還跑來跑去播報氣象不是嗎?再看看,這兩天的汪汪又是如何操作棋下集團媒體,如何花大幅版面砲轟恩西西?汪汪企圖塑造輿論的行為,無非是自打嘴巴。

二、絕對不是中資的問題

汪汪的廣告分明將戰場拉到陸資這一塊,但,這樣的手法只是運用政治操作,迫使獨立機關的決議毫無正當性可言。事實上,恩西西本來就很關切有線電視外資持股投資的問題。大家大概難以想像,現今台灣五大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早已是外資交叉持股到錯綜複雜的地步了。恩西西擔心不是政治意識形態的問題,他們關注的是媒體也是一種文化產業,如果這些外資重視僅是利潤,而不願意投入心力,發展戲劇文化產業等。更何況無線電視台更是明文禁止外國資金投資。更退一步來說,論中資,好幾家電視台應該都早已被修理了。

三、執政黨給的名單

第二屆恩西西不同於第一屆採取政黨比例代表制,為了能夠成為當時在野黨所想的"獨立機關",第二屆委員改採行政院提名,立法院同意即可。一個由親中政策明顯到瞎字都看出來的政黨所提名的委員名單,因為今天作出挑戰友善媒體利益的決議,就想將對方貼上反對黨的標籤,這樣的邏輯,合理嗎?

四、政治黑手的退場機制

口口聲聲說要恩西西獨立,現在動到銀根,卻開始連署提案,要求建立退場機制。然而,一個獨立機關的退場機制卻充滿政治不堪的黑手。執政黨現在卻要連署提案,國會也能對恩西西投不信任票。試問,獨立機關是否又要淪為特定政黨的化妝師,或是成為特定政黨修理不同意見的劊子手?

五、無法可管=無所為?

如果有件事情明知危及公共利益,卻沒有法源依據,我們是否該消極任其發展,而不做任何止血的動作?如果只堅持有法才管,不就成為僵化的執法機器?如果站在行政法理上,汪汪提出行政訴願能夠如同其報導所說,勝算很大,我更感佩恩西西,明知不可為而為之,或許是在為跨媒體經營管理草案鋪路。縱使,被判訂行政決議無效,但獨立機關仍堅持理念,不畏政界、商界的壓力,表達反對信念,此舉更勝餘息事寧人的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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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ivianXia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