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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謝文華/台北報導〕紅十字會總會秘書長陳士魁表示,該會將以三十億捐款,蓋一千八百戶組合屋及一千六百戶永久屋,但紅十字傾向研擬十年內不能移轉產權的規定,對捐款者有個交代,也避免外來者購屋後用作民宿或自用別墅,失去興建始意。

陳士魁表示,行政院在災後一週,即邀集慈濟、紅十字會、法鼓山、佛光山、台灣世界展望會五大團體商討重建事宜。當時慈濟率先指出,過去慈濟在國外為災民興建的房屋歸災民,對台灣災民也當一體適用,所建永久屋將送給災民。當時其他團體也有共識房屋產權歸災民,但上週在法務部開會時,相關團體皆認為應訂出轉讓限制。

陳士魁指出,紅十字會三十億善款是人民所捐獻,為了對捐款人負責,且顧及重建精神是希望社區能儘快復甦,並不希望災民入住後很快就轉讓房子,但也不希望限制民眾遷徙自由,將考慮訂出十年內房屋產權不能移轉的規定。

陳士魁指,未來另會在社區蓋公共設施,如圖書館、活動中心、部落客廳、文化廣場、社區備災倉庫等,並駐點執行六年社區重建、生計重建計畫,「如果社區重建都還沒結束,災民就搬走了,那不是很可惜」?

紅十字會蓋的永久屋,造價一百萬至一百五十萬元,地點包括高雄縣甲仙鄉小林村與六龜、屏東縣來義與泰武、嘉義縣阿里山與梅山及部分南投地區。

台灣世界展望會也指,中繼屋產權歸災民,原則上不希望災民住不久就轉讓,至於將訂幾年後才能轉讓?會視政府法令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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