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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曉宜/台北報導〕莫拉克颱風重創南台,政府準備分四個年度、舉債一千兩百億元特別預算進行重建,但重建工作還沒開始,就得先花上一億九千四百多萬元,設立重建推動委員會辦公室,部會、縣市首長兼任委員,還可加領出席、差旅費用,處理災區事務的現職行政人員竟還有工作獎金和主管加給。另外,未受災的金門及連江縣也編了一千萬元補助。

綠質疑恐淪為執政黨綁樁費

民進黨團質疑,連金門、連江縣都可獲得補助,還有八十億元預備金等於是空白授權,未來特別預算是否會全數用於災區?是否真能公平分配,不會淪為執政黨綁樁經費?行政院必須提出計劃與承諾。

根據行政院網站上登載的莫拉克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名單,從執行長、副執行長到三十七位委員,除九位專家、學者外,其餘都是政府部會首長、縣市長、鄉長、鄉代表、村長等兼任,委員會下設十二組實際執行單位,也都是政府各級行政單位人員負責。

部會首長、縣市長可加領費用

但昨天送進立法院審議的「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草案」,重建推動委員會辦公室行政費用,竟包括重建會委員參加會議與聘請專家學者查核工程所需的出席費、差旅費及工作人員差旅費,合計四千六百六十八萬多元,工作獎金、主管加給和加班費也編了三千多萬元,亦即原本已領取政府薪資的各部會首長、縣市首長、工作人員,還可因辦理災後重建加領費用。

此外,行政單位設備、車輛早已過剩,預算中竟還編列一千兩百萬元購買新的辦公室設備及工程勘查車兩輛、公務車一輛、機車兩輛。另辦公室未使用政府閒置辦公廳舍,竟又編三千八百多萬元的辦公室租金、管理、水電、影印機租金、公務車養護、油料、保險等費用。

民進黨團質疑,重建委員及工作人員多是政府單位人員,每天工作時間一樣,業務甚至重疊,只因做的是災區工作就可加領獎金和加給,非常不合理!且行政單位公務車已相當充足,即使專家學者至災區會勘,相關單位也都會配合前往,由該單位派車即可,何需另購新車?特別預算只編到一百零一年,到時這些車輛、設備將形成另一種浪費。

一千兩百億特別預算中,由中央執行的預算高達六百多億元,僅五百多億補助地方政府,其中補助高雄市八千四百多萬元、其他縣市四百九十多億元,但未受災的金門、連江縣竟也補助一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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